感謝本校家長多年來均熱心擔任校內各類志工, 協助校內各項工作推展順利,參加縣府所舉辦之基礎+特殊志工訓練課程之後,可憑上課證書由訓導處協助申請, 獲得ㄧ本由國家內政部認證之個人專屬的志願服務手冊,開始終身累積服務時數。
本次課程成人與孩子均可參加, 特別是中學生藉此接觸志願服務概念, 亦有利於對於社會志願服務學習之認識與了解, 更能夠真切落實十二年國教"服務學習"之精神理念。
為鼓勵家長與大孩子擔任志工,本校向縣府申辦此次"教育類特殊志工訓練課程", 希望家長多多支持參與,未來能夠集結更多志工力量,使學校各項事務(如圖書館、交通導護...等) 獲得更充裕的人力規劃,讓孩子們能夠享有更完善的學習環境。而領取志願服務手冊服務時數累積滿300小時後,即可申請" 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相關申請辦法與福利如下,僅供參考。
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
內政部90年4月24日台(90)內中社字第9074750號令
一、為辦理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特訂定本規定。
二、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 得檢具一吋半身照片二張、 服務紀錄冊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
三、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後, 志工得檢具第二點相關文件重新申請。
志工依前項規定重新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其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得重複計算。
四、志願服務榮譽卡格式如附件,由地方主管機關印製發用。
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免費進入之公立風景區、 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一覽表
http://vol.moi.gov.tw/vol/ home.jsp?menudata=VolMenu& serno=200805210013&mserno= 200805210013&contlink=ap/ card1.jsp
本次課程成人與孩子均可參加,
為鼓勵家長與大孩子擔任志工,本校向縣府申辦此次"教育類特殊志工訓練課程",
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
內政部90年4月24日台(90)內中社字第9074750號令
一、為辦理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特訂定本規定。
二、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
三、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後,
志工依前項規定重新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四、志願服務榮譽卡格式如附件,由地方主管機關印製發用。
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免費進入之公立風景區、
http://vol.moi.gov.tw/vol/
桃園縣教育類志工特殊訓練(仁美國中場次)
時間:102年6月15日(六)07:40~17:10、6月16日(日)07:40~12:10兩天
研習地點:仁美國中視聽教室(楊梅市高榮里14鄰東高山頂9-8 號)
學校聯絡人:生教組長李俊樺老師03-4641123分機310
請填寫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報名:baby8731712@ zmjhs.tyc.edu.tw
或填寫下列聯結報名表報名:
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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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1.參加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後可申請領取志願服務紀錄手冊(基礎及特殊順序不拘)
2.本次研習不列入本校華德福部入學研習時數積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