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若『備取生』學童於106學年與105學年已參加過體驗課程者,可選擇兩年內無須再參與今年107學年體驗課程,並請務必先來電告知孩童參加意願(或留下資料給接電人員)以利查核及安排觀察人員。(無論備取孩童是否參與體驗課程,家長皆須來參與家長座談活動,以確保瞭解每年入學最新資訊並保留入學申請資格)


例:
○○○已參加過105學年體驗課程,今年決定不讓學童參與。
或
○○○已參加過106學年體驗課程,今年決定仍讓學童參與。

家長面談會場僅適合家長參加,18歲以之下之學童不宜參加,請自行安置,切勿進入會場影響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