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8日 星期二

桃園市政府同意華德福教育高中實驗教育班自106學年度起招收1 班,將依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附件如下:


  1. 市府同意設立華德福高中實驗班函1060302.pdf
  2. 市府同意設立華德福高中實驗班函轉1060317.pdf